2007 年 8 月 7 日 ,潢川县墙改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熊正尧召开关闭粘土砖瓦窑厂、转产新型墙材促进工作会,进一步明确任务,强化措施,加压推进,研究制定了发展新型墙材优惠政策,加快推进粘土砖瓦窑厂转产新型墙材,力争实现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县中心城区“禁实”的目标。具体扶持优惠政策是:
一是原材料运输费用补贴。根据信政〔 2006 〕 15 号之规定,从耕地开垦费中给予适当差运价补贴。标准是 2006 年投产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每块标砖补贴 0.004 元, 2007 年投产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每块标砖补贴 0.003 元, 2008 年投产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每块标砖补贴 0.002 元, 2009 年 1 月以后投产的不再补贴。
二是新型墙材项目建设的贷款贴息。根据信政〔 2006 〕 15 号之规定, 2006 年投产的生产企业享受 100 万元贷款贴息, 2008 年 6 月 1 日以前投产的生产企业享受 100 万元的贷款贴息,贴息款从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本级留成部分给予贷款贴息(扶持资金留成部分不足则从本级财政的土地收益中解决)。
三是税收减免。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01 〕 189 号)之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四是重点发展循环经济,对使用垃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新型墙材,符合国家环保及废物利用等有关政策的,则从垃圾处置费中(除运输费外)给予额外补贴。
(信阳市墙改办)